时间:2020-04-27 浏览量: 编辑:陈玲玲
各教学单位、职能处室:
根据雁塔区税务局“关于做好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”的会议精神,我院教职工于2020年5月1日-5月31日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,采取教职工个人通过手机“个人所得税APP”办理此项业务。
为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帮助教职工了解政策,便捷办理首次年度汇算,现就相关政策及操作指南整理见附件,供大家查阅。(请各教学单位、职能处室通知到本部门每一位教职工)
请至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安装“个人所得税”APP。
税务服务热线:12366
财务处服务电话:88222224
详见附件。
财务处
2020年4月27日
(视频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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