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处、部:
今年3月份以来,陕西省审计厅对我院2010年帐务进行了全面审计,审计过程中提出我院个人借款长期挂帐未清理情况严重,为了及时清理我院的长期个人借款,经院领导同意,暂付款原则上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帐结算,最多不超过三个月;凡借款超过三个月没来财务处办理冲帐的借款经办人员,每月从其工资或校内工资中扣1000元还借款,从5月份起扣,直至借款冲销完毕;如5月底之前还未来财务处办理冲帐业务,则从6月份开始,除继续扣借款经办人工资外,还要从借款人同期部门负责人工资中扣1000元一并冲账,并且旧帐未清不再办理新借款。
特此通知。
西安美术学院
二零壹壹年四月二十五日